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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CC认证证书及标志使用规则


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对中包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使用作如下说明:

认证证书和标志

1.证书:证明获证企业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证明文件。
2.标志:标明使用者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标识。

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条件

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在对内、对外的各种宣传场合使用,以
增加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。但在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时,应遵守以下规定:
1.获准认证企业如使用产品认证标志,应将使用认证标志方法、明示位置等具体情况报中心备案。
2.在对外宣传时,应准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,且必须完整使用,不得将其变形裁减。
3.证书和标志应使用在与认证范围有关的各类业务及宣传媒体上,不能误导宣传,同时,不得用于证书描述的认证范围以外的产品和运作场所。
4.获证企业有权在广告、宣传材料、业务信函、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上宣传认证产品和认证证书。?
5.可在获证的产品、产品名牌、包装物、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出厂合格证上使用认证标志。
6.认证标志可采用单一色调图样复制,标志图样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,但图案、字迹必须清楚、准确。
7.认证证书应妥善保存,不得损毁、涂改,如有损毁,应及时向中心通报。
8.一经发现获证企业误用或有意错用标志时,CPCC可采用适当措施要求其终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,并清除滥用标志造成的不良影响,必要时在媒体上发布。
9.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,获证企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向本中心提出换证申请:
(1) 认证产品标准变更;
(2) 使用新的商标名称;
(3) 认证证书持有者名称变更;
(4) 经批准产品认证范围扩大、缩小或部分产品受到撤消处理。
10.被暂停和停止认证的产品,不得继续使用认证标志。
11.本认证标志只限于获准认证的产品,其余分厂、联营厂生产的同样产品不得使用。
三、获证组织在被暂停认证资格期间的要求
1.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的宣传和声明;
2.从通知暂停认证之日起所涉及的产品上停止使用认证标志;
3.适用时,已认证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;
4.对有潜在缺陷的已认证产品宣传采取纠正措施,可行时,召回产品;


四、 包装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图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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